关于测试用例评审,很早就有这个想法,但是鉴于以下几个因素,一直未执行:
1.在刚来的时候-6年前,连需求都没有,到版本提交测试时,才第一次了解到版本做成这样,测试用例无从谈起 2.来了两三年之后-4年前,测试用例被提起,但是依然无用例:无项目流程,无写用例时间 3.来了四五年后-两年前,才开始有项目概念之说,开始执行项目流程,这时候,测试用例才真正被提上日程,但是项目流程还未成熟,用例也很多是事后补,无从评审 4.来了五六年-现在,项目流程趋于稳定完善,用例编写也已规范,至此,才开始审视用例评审现在用例评审时机到了,关于如何开展用例评审,根据目前的一些积累经验,总结评审内容如下:
在刚实施过程中,遇到一个问题:测试成员认为,多输出这个文档的流程,是浪费时间。
这样认为的原因:在无这个文档的时候,已经开始执行用例评审,用例评审的形式是一对一评审, 评审者直接在被评审用例上备注问题及补充;多这个文档,变成在原来的基础上多一步操作-----还要多输出一份内容,特别是在用例份数多的情况下,到底有无必要?
个人推进这个规范的原因:这个评审表格,应该是作为一个check list,以防遗漏;目的是这样的,大家也认同,只是实践过程中,可能需要做些微调
具体效果如何,需要积累几个版本后再做个总结,目前还只是刚开始执行阶段
不过,个人有个困惑目前还不解:
我们的产品,是在不断升级的,升级版本会对旧功能做一些补充或改造;每次在一个升级版本中,会专门写一份这个升级版本的用例。 但是在这个版本结束后,肯定需要对这个功能的用例进行维护,那就需要整合这个功能的新旧内容;那么问题来了,这种情况很可能新的用例逻辑跟旧的用例逻辑不一样,如果要整合起来的话,不是单纯往旧用例上累加就可以的;逻辑需要重新整理,步骤需要重新调整;这种情况下,改造还不如重新写;
这样的话:一个功能,用例写完之后,功能有升级变更情况下,该如何写用例合适?在旧用例上直接进行改造还是另起一份?